該函件中提到,為防范支付風險,相關支付指令驗證方式的安全性尚存質疑。虛擬信用卡突破了現有信用卡業務模式,在落實客戶身份方面未盡義務,并督促兩支行要求支付寶財付通全面暫停線下條碼(二維碼)支付,虛擬信用卡相關業務,并要求支付寶、財付通將有關產品詳細介紹、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等情況上報。
一接近央行人士認為,支付寶、微信所推出得二維碼支付實質就是o2o業務,它打通了線上、線下間的藩籬。該業務很難界定是網上支付,還是實體支付,但對于嚴格落實央行5號文第16條規定帶來了監管障礙,該條文規定“嚴格執行《實體特約商戶收單業務管理辦法》,落實收單業務本地化管理的要求,不得再為實體分支機構的省市區開展實體/特約商戶的收單業務。”
上述人士認為,該條文出于人民銀行對風險管控的需求。而支付寶微信等新興支付行業,一直尋求在尋求跨界支付。
另有銀聯人士認為,這種技術本身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它的門檻很低,所以它一開始是為了做這種小額支付的。但從現在的發展來看,金額在迅速擴大。而且這種支付方式就使得我們現在的很多人民銀行所制定的為了防范風險,移機(將商戶pos擅自挪用)和套現的措施,可能都變成一紙空文。當然當面付自己有風控的一些措施,比如說它可以做一些限額,說我最大的一筆交易不能超過多少。但是我們也看到這個市場會迅速變化,就一開始可能出當面付這種產品的時候,設計這個產品的時候,是為了進入小額支付市場,這個產品并不奇怪。”
從人民銀行的角度來講,目前人民銀行尚未出臺更為詳細的、準確的監管政策,來適應這種新的產業發展。現在的監管政策,在我看來一個還是稍微有點不清楚。
“從人民銀行的角度來講,目前人民銀行尚未出臺更為詳細的、準確的監管政策,來適應這種新的產業發展。現在的監管政策,在我看來還是稍微有點不清楚。”該銀聯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