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計算機及配套設備采購項目
二、招標人: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地址:大興胡同45號)
三、招標內容及數量:(詳見招標文件)
序號 | 名稱 | 數量 |
1 | 便攜式計算機 | 31 |
2 | 彩色激光打印機 | 3 |
3 | 電子觸摸屏 | 1 |
4 | 電子顯示屏 | 21 |
5 | 激光打印機 | 4 |
6 | 計算機音箱 | 3 |
7 | 復印機 | 1 |
8 | 平推式打印機 | 4 |
9 | 簽名掃描儀 | 2 |
10 | 鼠標 | 30 |
11 | 臺式計算機一 | 135 |
12 | 臺式計算機二 | 1 |
13 | 現場采像攝像頭 | 17 |
14 | 一體機 | 3 |
15 | 針式打印機 | 20 |
16 | 4 |
采購用途:自用
財政預算資金:人民幣壹佰叁拾伍萬陸仟元整(RMB1356000.00元)
四、招標代理機構: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瑞珅、胡曉明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崇文門外大街90號
電話:67164376 傳真:67173666
五、合格的投標人: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北京市政府與政府采購有關的規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雄厚的實力、優良的管理體系、有完成本項目的相關協調、組織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7、凡受托為本次招標進行設計、編制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公司及相關聯的附屬機構,不得參加投標;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領取招標文件時間:2014年3月14日至2014年3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地點: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403室(北京市東城區崇文門外大街90號普仁醫院北側)
七、招標文件售價:RMB200元/套,不辦理郵購,售后不退。
八、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14年4月4日9時00分(北京時間)
投標及開標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九、項目評分方法和標準:綜合評分法
報名及領取招標文件時須攜帶企業營業執照(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法人授權委托書及領取人身份證復印件、近三年的相關業績(附合同如有)。以上資料均須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