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地稅第一稽查局對某餐飲企業進行納稅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收銀機電子數據與企業賬面的營業收入存在較大差異。稅務人員經過調查取證,發現該企業每月至少瞞報收入十幾萬元。最后,該企業被稅務機關查處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共計31萬元。
據介紹,廣州地稅第一稽查局收到舉報,稱某餐飲企業有隱匿餐飲收入的嫌疑?;槿藛T根據舉報反映的問題 ,采取突擊檢查的方式,在進場檢查時重點搜集了存有第一手交易電子數據的收銀機,并依法封存了該部分數據?;槿藛T經過將收銀機電子數據與該公司賬面的營業收入進行對比后,發現兩者存在較大差異,每個月少報收入達十幾萬元。通過數據還原、分析取證等方式,稽查人員掌握了該企業瞞報營業收入的證據。最后,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該企業被稅務機關查處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共計3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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