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浙江華誠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紅十字會醫院委托,就杭州市紅十字會醫院賬戶開立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招標項目編號:HCZB-16012
二.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委托代理
三.招標項目概況(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等):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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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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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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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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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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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技術要求、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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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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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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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戶開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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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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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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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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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紅十字會醫院賬戶開立,分三個標項:
標項1:基本存款賬戶中標數量:1家
標項2:基本建設存款賬戶中標數量:1家
標項3:一般存款賬戶(pos機)中標數量:1家
招標人工會賬戶、食堂賬戶等小額賬戶開設及資金存放隨本次標項1中標結果選擇銀行,享受與標項1賬戶同等收益和服務待遇。本次招標的賬戶內活、定期存款額度并不固定,投標人須接受招標人資金額度的變化。一家投標人僅能中標其中一個標項。合同有效期:5年,合同期滿后,雙方可根據合作情況續簽服務合同,但最長不得超過10年。參與投標的銀行不得隸屬于同一法人。投標銀行與最終公款存放的網點一致。協議有效期內,如遇有政策性要求的變化,或管理要求的變更、或其他招標投標階段無法預計的招標項目需求的變更或終止等,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乙方無條件接受并給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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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備注外其他為必填項)
四.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合格的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且符合以下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且在杭州設有分支機構
(2)一家銀行只能推薦授權其下屬一家分支機構參與投標,投標時應提交總行或省分行法定代表人簽署的針對本項目唯一授權書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3)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4)內部管理機制健全,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近3年內未發生金融風險及重大違約事件
(5)銀監部門2014年度監管評級2級以上,人民銀行2014年度綜合評價B級以上
(6)財務穩健,資金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流動性覆蓋率、流動性比例等指標達到監管標準
(7)、投標銀行與最終公款存放的網點一致,不得轉移。
五.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地點、售價:
1.發售時間: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22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2.發售地點:杭州市沈半路257號7205室
3.標書售價(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標截止時間:2016年2月23日,13:30。
七.投標地點:杭州市沈半路257號一樓會議室
八.開標時間:2016年2月23日,13:30。
九.開標地點:杭州市沈半路257號一樓會議室
十.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10000.0
交付方式:匯票/支票/銀行轉帳/
收款單位(戶名):浙江華誠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杭州石橋支行
銀行賬號:19015801040025128
十一.其他事項:
1.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購文件之日(發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購文件的,以發售截止日為準)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招標公告為公告發布后的第6個工作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2.投標人購買標書時應提交的資料:(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辦理報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及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3)投標人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在以下網站發布:
杭州財稅網http://www.hzft.gov.cn
浙江省政府采購網http://www.zjzfcg.gov.cn
招標人聯系方式:
招標人:杭州市紅十字會醫院
聯系人:鄭老師,電話:0571-56109552,56109556
地址:杭州市環城東路208號總務科
十二.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浙江華誠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金工、葉工
聯系電話:0571-85179364
傳真:0571-85173262
地點:杭州市沈半路2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