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前官方印發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連接多家銀行系統,變相開展跨行清算業務。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挪用、占用客戶備付金,客戶備付金賬戶應開立在人民銀行或符合要求的商業銀行。人民銀行或商業銀行不向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賬戶計付利息,防止支付機構以吃利差為主要盈利模式,理順支付機構業務發展激勵機制,引導非銀行支付機構回歸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連接多家銀行系統,變相開展跨行清算業務。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跨行支付業務應通過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進行。開展支付業務的機構應依法取得相應業務資質,不得無證經營支付業務,開展商戶資金結算、個人POS機收付款、發行多用途預付卡、網絡支付等業務。
看似新要求只是針對大額的轉賬結算,對民眾影響不大一下子,然而細思極恐,因為這個要求比較模糊,沒有具體限定額度范圍,首先不同銀行卡之間應該是不能轉賬了,因為那個涉及跨行清算,而我們都知道支付寶本來隨意綁定銀行卡的,各種類型銀行卡繁多,如果不能跨行清算那么是不是每個人的支付寶余額都要標注來自哪個銀行不同銀行不能隨意提現?這樣的話,基于支付寶的淘寶店和餐飲店恐怕一夜之間就會報廢。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不能吃利息,螞蟻金服支付寶長期以來的主要業務瞬間無法盈利,只能依靠賣保險理財產品盈利了。恐怕該要求一旦落實,支付寶將立馬崩潰。
不過話說回來馬云也是夠慘的,本想便利老百姓生活,結果自己的企業快被玩完,破壞性創新真心不是那么好做的。不過印象中馬云去年似乎開了一家銀行,也許這項政策能夠憑借自身的銀行資質加以規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