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底,東莞市質監局在調查處理一宗舉報案件時發現多家電子收款機的生產企業無資質生產商用收款機,行業秩序混亂。針對此情況,該局組織開展了電子收款機專項執法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54人次,檢查電子收款機生產企業12家,立案查處案件7宗,涉案貨值近30萬元,有效地整治了電子收款機生產、銷售的行業亂象。具體做法如下:
一是及時處理舉報,梳理存在問題。及時組織核查舉報線索,商用電子收款機屬強制性認證(3C)范圍,根據規定未經3C認證不得出廠、銷售,但被舉報企業尚未辦理3C證書,該局立即鎖定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并以“管中窺豹”的思維,分析該行業可能存在的問題,評估行業規則的可能性,以此為基礎部署開展專項執法行動。
二是深挖案件線索,組織專項行動。通過經營業務信息和阿里巴巴、天貓等電商平臺搜集企業名單,安排執法人員有針對性地主動開展調查,深挖案件線索,集中開展專項執法行動,查處未經3C認證擅自出廠、銷售電子收款機及內在質量違法行為。
三是加強幫扶指導,跟進后續回訪。對未辦理3C認證的企業,告知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辦理3C認證的途徑;對于產品內在質量不合格的企業,聯系檢測技術機構進行技術指導;對于標識標記不合格的企業,要求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進行標注標識;對被立案查處的企業進行電話或實地回訪,跟進3C認證辦理等情況。行動中對于一些出口企業,執法人員也耐心講解產品若內銷時需要辦理的相關認證手續和質量要求,強化了企業的守法經營和質量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