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新疆同孚招投標有限公司受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執法記錄儀設備采購項目邀請招標公告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執法記錄儀設備采購項目邀請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XJTF(YQ)2016ZF03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梁健
項目聯系電話:0991-4833033轉8003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烏魯木齊市公安局
地址:烏魯木齊市公安局
聯系方式:劉科長 136867484@qq.com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新疆同孚招投標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梁健 0991-4833033轉8003
代理機構地址: 烏魯木齊市友好北路宏運大廈21樓J座
一、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相關規定;
(2) 有效的經年檢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當地公證處出具的此資質的公證書原件(營業執照包含本次項目服務的經營權);
(3) 有效的經年檢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或當地公證處出具的此資質的公證書原件;
(4) 有效的經年檢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或當地公證處出具的此資質的公證書原件;
(5)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代理人還應攜帶《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相關規定;(2) 有效的經年檢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當地公證處出具的此資質的公證書原件(營業執照包含本次項目服務的經營權);(3) 有效的經年檢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或當地公證處出具的此資質的公證書原件;(4) 有效的經年檢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或當地公證處出具的此資質的公證書原件;(5)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代理人還應攜帶《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三、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487.5 萬元(人民幣)
時間:2016年11月24日 18:16至2016年11月30日 18: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烏魯木齊市友好北路宏運大廈21樓J座
招標文件售價:¥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現場報名
四、投標截止時間:2016年12月14日 16:00
五、開標時間:2016年12月14日 16:00
六、開標地點:
烏魯木齊人民路新宏信大廈7樓705室(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七、其它補充事宜
八、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