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張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山丹縣分中心受山丹縣司法局的委托,對山丹縣司法局辦公辦案設備采購項目以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商前來參加。
一、招標編號: SDJYB161110305
二、項目預算: 貳拾叁萬叁仟肆佰零玖元整( 233409.00元)
三、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四、采購內容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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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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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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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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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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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像識別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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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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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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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式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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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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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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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本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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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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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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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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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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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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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打印復印掃描傳真一體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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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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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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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動式活體指紋采集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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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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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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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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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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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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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治療沙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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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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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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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真宣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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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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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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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泄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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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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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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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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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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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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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放松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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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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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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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式便捷打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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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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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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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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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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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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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磁交互式電子白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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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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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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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板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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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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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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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拍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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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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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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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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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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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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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動式活體指紋采集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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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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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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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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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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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拍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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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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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具體內容及參數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五、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且具有本次報價服務的經營范圍;
2、供應商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供應商須提供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資質證件(副本復印件)或新版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法人授權書(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被授權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4、供應商為經銷商的須提供產品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售后服務承諾書;供應商為生產商的須提供售后服務承諾書;
5、在張掖市內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務機構和維護技術人員,且能提供良好的技術支持 (提供證明材料 )及售后服務承諾書 (原件 );
6、供應商須提供住所地或業務發生地檢察機關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內(落款時間在截止開標時間 2個月內)沒有行賄犯罪記錄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且上述條件須同時滿足。
六、項目用途、采購需求、數量、簡要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七、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
供應商于 2016年 12月 7日至 2016年 12月 13日(節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在張掖市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山丹縣分中心 408室(山丹縣城市新區市民大廳四樓)免費獲取招標文件,并詳細登記相關信息。
八、投標文件遞交時間及地點:
遞交時間: 2016年 12月 29日 09時 00分至 09時 30分(若超過遞交時間,采購方將拒絕接受);
遞交地點:張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山丹縣分中心開標室(山丹縣城市新區市民大廳 4樓),
九、開標時間和地點:
開標時間: 2016年 12月 29日 09時 30分;
開標地點:張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山丹縣分中心開標室(山丹縣城市新區市民大廳 4樓)。
十、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1.采購單位:山丹縣司法局
聯系人:王以茂電話: 18919361929
地址:山丹縣城市新區司法局
2.招標機構:張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山丹縣分中心
聯系人:馬俊驃電話 0936-2915078
地址:山丹縣城市新區市民大廳 4樓
張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山丹縣分中心
2016年 12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