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一種利用車載移動pos機套現的新型犯罪方式近日浮出水面。犯罪嫌疑人王某將POS機裝載在汽車內,在車內為顧客非法套現,在蘇、滬兩地流動攬客提供套現,從中收取手續費,涉案金額達兩千萬余元。日前,王某已被靜安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依法批準逮捕。
王某是一名外來打工人員,初中文化程度,2005年來到江蘇昆山打工,先后從事印刷工、保險推銷、房產中介。2010年5月,失業在家的王某想到了作POS機套現賺錢的生意,開始僅在昆山“做生意”,但由于昆山套現的客源少,所獲利潤不高。于是王某便想到了來上海發展套現生意,考慮到上海打擊POS機套現風聲緊,設點成本高。于是,王某便打起了移動車載POS機的主意,在7月下旬購買了一輛東風景逸小轎車,將原先的POS機移到車內,同時安裝一些無線配套設備方便車內刷卡交易。
為了方便招攬顧客,王某還在網上張貼廣告,留下聯系方式QQ號和手機號碼,每周定期來上海與事先約好的顧客見面交易。每次車上前來套現的客戶少則五、六人,多則七、八人,所有套現都在車內完成。經查,自7月下旬購車后直至案發,短短兩個月內,非法經營金額已達兩千余萬元,王某每次交易收取1.5%左右的手續費。
在打擊全市利用銷售點終端機具(即POS機)提供套現專項活動中,警方經工作發現線索,于是果斷采取行動將正在交易的張某人贓俱獲。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提醒:利用POS機非法套現行為擾亂國家的金融經營管理活動,嚴重損害國家金融秩序,是刑法明令禁止的犯罪行為。任何變換手法的非法套現行為都是不被允許的,都是不可取的,必須拋棄通過這種途徑非法牟利的僥幸心理。廣大市民缺少資金時,應通過合法途徑正規渠道籌集資金,切不可通過套現行為獲取短期資金,套現行為不僅容易引發惡意透支,還可能容易上當受騙。
王某是一名外來打工人員,初中文化程度,2005年來到江蘇昆山打工,先后從事印刷工、保險推銷、房產中介。2010年5月,失業在家的王某想到了作POS機套現賺錢的生意,開始僅在昆山“做生意”,但由于昆山套現的客源少,所獲利潤不高。于是王某便想到了來上海發展套現生意,考慮到上海打擊POS機套現風聲緊,設點成本高。于是,王某便打起了移動車載POS機的主意,在7月下旬購買了一輛東風景逸小轎車,將原先的POS機移到車內,同時安裝一些無線配套設備方便車內刷卡交易。
為了方便招攬顧客,王某還在網上張貼廣告,留下聯系方式QQ號和手機號碼,每周定期來上海與事先約好的顧客見面交易。每次車上前來套現的客戶少則五、六人,多則七、八人,所有套現都在車內完成。經查,自7月下旬購車后直至案發,短短兩個月內,非法經營金額已達兩千余萬元,王某每次交易收取1.5%左右的手續費。
在打擊全市利用銷售點終端機具(即POS機)提供套現專項活動中,警方經工作發現線索,于是果斷采取行動將正在交易的張某人贓俱獲。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提醒:利用POS機非法套現行為擾亂國家的金融經營管理活動,嚴重損害國家金融秩序,是刑法明令禁止的犯罪行為。任何變換手法的非法套現行為都是不被允許的,都是不可取的,必須拋棄通過這種途徑非法牟利的僥幸心理。廣大市民缺少資金時,應通過合法途徑正規渠道籌集資金,切不可通過套現行為獲取短期資金,套現行為不僅容易引發惡意透支,還可能容易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