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開標時間:2017年02月28日09時30分
項目名稱:警務保障處執法記錄儀
機構項目編碼:HB2016123400020004
項目聯系人:杜旭
項目聯系電話:0316-6065105
采購人:廊坊市公安局
采購人地址:廊坊市公安局
采購人聯系方式:15532615555
代理機構:廊坊市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代理機構地址:廊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新奧藝術大道項目中心東門三樓交易受理部)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0316-6065105
預算金額:28.35萬元
投標截至時間:2017年02月28日09時30分
獲取招標文件開始時間:2017-02-16
獲取招標文件結束時間:2017-02-22
獲取招標文件地點:廊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新奧藝術大道項目中心東門三樓交易受理部)
獲取招標文件方式或事項:其它
招標文件售價:0元
開標地點:廊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新奧藝術大道項目中心東門三樓交易受理部)
供應商的資格要求:通過廊坊市采購中心預審的供應商,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具有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預審時須提供下列資質:(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包括三證合一證書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證明(附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原件(附擬參與采購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3)上一年度企業財務狀況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或投標人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4)社保經辦機構頒發的社會保險登記證書原件或開具的社保繳納證明原件;(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原件(需到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購服務中心網站辦事指南處下載 網址:http://www.zfcg.lfang.gov.cn/index.html);(6)供應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的證明,須提供其注冊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原件;(7)資格預審時明確原件的應提供原件及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的復印件,進行資格預審。所提交的復印件須加蓋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及“供投標使用,等字樣,原件核對后現場退還;不符合購標資格的將被采購代理機構拒絕。采購代理機構對購標資料的審驗并不作為供應商資格條件的最終認定,供應商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談判后,仍將由談判小組對供應商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項目資格條件的供應商的響應性文件將被拒絕,供應商應自負其風險費用;提供虛假材料的將進一步追究其責任。
采購數量:見談判文件
技術要求:無
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