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央行對第三方支付機構提出要求:第一,嚴禁為非法交易場所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第二,加強交易場所類特約客戶資質審核;第三,全面排查受理終端和網絡支付接口使用情況;第四,加強交易所相關賬戶管理;第五,強化支付業務風險監測。
近日,市場流傳一份央行于1月23日下發的《加強交易場所類特約商戶資質審核和風險監測嚴禁為非法交易場所提供支付結算服務》文件,內容顯示央行要求支付機構和商業銀行嚴禁為非法交易場所提供支付結算服務,并于今年2月底前對受理終端機網絡支付接口進行核實。
記者就此向央行確認,截至發稿,央行并未回復。
不過,記者從第三方支付機構了解到,央行確實下發了上述文件。
禁止提供支付清算服務
文件顯示,近期,央行接到群眾大量投訴,反映一些非銀行支付機構(下稱“支付機構”)、商業銀行為非法交易場所提供資金劃轉、賬戶開立等支付結算服務。
經調查,一些支付機構和商業銀行存在未獲得有權部門批準,為非法從事權益類交易、大宗商品交易或者其他標準化合約交易等交易場所(下統稱“非法交易場所”)提供支付結算服務問題。一是對特約商戶資質審核不嚴,將非法交易場所拓展為特約商戶;二是對受理終端或網絡支付接口出租、出借、出售給非法交易場所使用;三是對支付賬戶、銀行結算賬戶的審核、管理不到位,為非法交易場所開立賬戶并辦理資金收付。
為此,央行對第三方支付機構提出要求:第一,嚴禁為非法交易場所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第二,加強交易場所類特約客戶資質審核;第三,全面排查受理終端和網絡支付接口使用情況;第四,加強交易所相關賬戶管理;第五,強化支付業務風險監測。
央行要求支付機構和商業銀行于2017年2月底前對存量受理終端和網絡支付接口的使用情況開展核實,全面排查特約商戶將受理終端或網絡支付接口出租、出借、出售給交易所的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停止相關支付結算服務并依據協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與此同時,支付機構和商業銀行需加強對特約商戶的風險管理。
嚴打非法交易所
一位第三方支付機構人士告訴記者,央行下發的前述文件正是對交易平臺監管的重要一環。
北京工商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胡俞越此前對記者表示,2017年將是場外市場的監管年和轉型年,大宗商品交易市場會有一場監管風暴。
近年來,全國各地涌現出形形色色的交易所,這些場所多以白銀、原油等大宗商品為交易標的,通過集合競價、連續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采用保證金制度,引入10倍、20倍甚至高達50倍的杠桿,通過對沖平倉了結交易,基本無實物交割;引入期貨交易的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強行平倉制度,行情波動稍大即導致投資者爆倉;它們不通過自身交易形成價格,而是在境外行情數據基礎上加減一定點差提供買賣報價,會員單位與個人為主的投資者進行對賭交易,投資者的虧損即為會員單位盈利,大多數投資者虧損嚴重。
早在2011年,國務院和國務院辦公廳先后下發了《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2〕37號)。2012年1月,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正式成立,經過清理整頓工作,濫設各類交易場所的勢頭得到了遏制。
不過,去年12月16日證監會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廳印發的風險提示函也指出,一些地方交易場所通過驗收后違規行為“死灰復燃”,有的還涉嫌非法證券期貨活動。
去年12月18日,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在大連公開演講時表示,全國各地商品現貨交易機構相當部分違規變相隱蔽開展期貨交易,某交易平臺在三年里賺了幾十億元。
記者經摸底調查統計,全國共有300多家涉嫌非法期貨交易、“類證券”投機交易等違規交易場所,集中在大連、河北、湖南、寧夏、北京、江蘇、貴州、青島等地,多為貴金屬、郵幣卡、原油交易所。
自去年以來,針對這類“騙子交易所”泛濫,記者也先后采寫了關于全國首例場外大宗商品交易所集體訴訟、《炒油投資者都在虧交易所一天卻賺上千萬》、《郵幣卡“黑幕”調查》、《被劉士余怒斥的新華大慶是何方神圣》等諸多調查報道和監管層面分析報道。
今年1月9日,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要求省級政府切實負起清理整頓和屬地監管職責;清理整頓時間為期半年,力爭到今年6月30日基本解決交易場所存在的問題和風險。
商業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應根據違規交易場所名單和“微盤”(微交易電子盤)交易平臺名單,在6月30日前逐步停止為違法違規交易場所和“微盤”交易平臺提供服務;對于沒有省級政府批文的非法交易場所,不得為其提供服務;對于監管部門認定違規并通報的交易場所,要及時停止服務。
近日,市場流傳一份央行于1月23日下發的《加強交易場所類特約商戶資質審核和風險監測嚴禁為非法交易場所提供支付結算服務》文件,內容顯示央行要求支付機構和商業銀行嚴禁為非法交易場所提供支付結算服務,并于今年2月底前對受理終端機網絡支付接口進行核實。
記者就此向央行確認,截至發稿,央行并未回復。
不過,記者從第三方支付機構了解到,央行確實下發了上述文件。
禁止提供支付清算服務
文件顯示,近期,央行接到群眾大量投訴,反映一些非銀行支付機構(下稱“支付機構”)、商業銀行為非法交易場所提供資金劃轉、賬戶開立等支付結算服務。
經調查,一些支付機構和商業銀行存在未獲得有權部門批準,為非法從事權益類交易、大宗商品交易或者其他標準化合約交易等交易場所(下統稱“非法交易場所”)提供支付結算服務問題。一是對特約商戶資質審核不嚴,將非法交易場所拓展為特約商戶;二是對受理終端或網絡支付接口出租、出借、出售給非法交易場所使用;三是對支付賬戶、銀行結算賬戶的審核、管理不到位,為非法交易場所開立賬戶并辦理資金收付。
為此,央行對第三方支付機構提出要求:第一,嚴禁為非法交易場所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第二,加強交易場所類特約客戶資質審核;第三,全面排查受理終端和網絡支付接口使用情況;第四,加強交易所相關賬戶管理;第五,強化支付業務風險監測。
央行要求支付機構和商業銀行于2017年2月底前對存量受理終端和網絡支付接口的使用情況開展核實,全面排查特約商戶將受理終端或網絡支付接口出租、出借、出售給交易所的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停止相關支付結算服務并依據協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與此同時,支付機構和商業銀行需加強對特約商戶的風險管理。
嚴打非法交易所
一位第三方支付機構人士告訴記者,央行下發的前述文件正是對交易平臺監管的重要一環。
北京工商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胡俞越此前對記者表示,2017年將是場外市場的監管年和轉型年,大宗商品交易市場會有一場監管風暴。
近年來,全國各地涌現出形形色色的交易所,這些場所多以白銀、原油等大宗商品為交易標的,通過集合競價、連續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采用保證金制度,引入10倍、20倍甚至高達50倍的杠桿,通過對沖平倉了結交易,基本無實物交割;引入期貨交易的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強行平倉制度,行情波動稍大即導致投資者爆倉;它們不通過自身交易形成價格,而是在境外行情數據基礎上加減一定點差提供買賣報價,會員單位與個人為主的投資者進行對賭交易,投資者的虧損即為會員單位盈利,大多數投資者虧損嚴重。
早在2011年,國務院和國務院辦公廳先后下發了《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2〕37號)。2012年1月,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正式成立,經過清理整頓工作,濫設各類交易場所的勢頭得到了遏制。
不過,去年12月16日證監會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廳印發的風險提示函也指出,一些地方交易場所通過驗收后違規行為“死灰復燃”,有的還涉嫌非法證券期貨活動。
去年12月18日,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在大連公開演講時表示,全國各地商品現貨交易機構相當部分違規變相隱蔽開展期貨交易,某交易平臺在三年里賺了幾十億元。
記者經摸底調查統計,全國共有300多家涉嫌非法期貨交易、“類證券”投機交易等違規交易場所,集中在大連、河北、湖南、寧夏、北京、江蘇、貴州、青島等地,多為貴金屬、郵幣卡、原油交易所。
自去年以來,針對這類“騙子交易所”泛濫,記者也先后采寫了關于全國首例場外大宗商品交易所集體訴訟、《炒油投資者都在虧交易所一天卻賺上千萬》、《郵幣卡“黑幕”調查》、《被劉士余怒斥的新華大慶是何方神圣》等諸多調查報道和監管層面分析報道。
今年1月9日,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要求省級政府切實負起清理整頓和屬地監管職責;清理整頓時間為期半年,力爭到今年6月30日基本解決交易場所存在的問題和風險。
商業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應根據違規交易場所名單和“微盤”(微交易電子盤)交易平臺名單,在6月30日前逐步停止為違法違規交易場所和“微盤”交易平臺提供服務;對于沒有省級政府批文的非法交易場所,不得為其提供服務;對于監管部門認定違規并通報的交易場所,要及時停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