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推進金融IC卡應用工作的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國有商業銀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
為促進金融服務民生,保障銀行卡應用安全,推動銀行卡產業升級和可持續發展,人民銀行決定在“十二五”期間全面推進金融IC卡應用,有關工作意見如下:
一、充分認識推進金融IC卡應用的重要意義
“十一五”期間,我國銀行卡實現了跨越式發展,聯網通用工作不斷深化,應用環境得到根本改善,銀行卡成為社會大眾使用最廣泛的非現金支付工具。軍人保障卡、金融社保卡、公務卡和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的大規模推廣,使銀行卡有效承載了社會功能。
銀行卡產業的高速發展,對銀行卡的應用安全、社會功能拓展、與國際支付體系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推進金融IC卡應用,有利于提高我國銀行卡的整體風險防控能力,降低風險損失,維護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有利于增強銀行卡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拓展能力,實現“一卡多用”,便民惠民;有利于促進城市信息化與金融信息化的結合,提升各類交易與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有利于帶動銀行卡產業升級。
各單位要樹立全局觀,增強緊迫感,切實從國家戰略高度認識推進金融IC卡應用的重要性,積極主動做好相關工作。
二、認真完成推進金融IC卡應用的各項任務
(一)總體目標。
在“十二五”期間,加快銀行卡芯片化進程,形成增量發行的銀行卡以金融IC卡為主的應用局面。推動金融IC卡與公共服務應用的結合,促進金融IC卡應用與國際支付體系的融合,實現金融IC卡應用與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等創新型應用的整合。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統一標準、鼓勵創新”的原則。“政府引導”是在人民銀行和相關政府部門引導下,對金融IC卡全面推廣進行政策指導和協調。“市場運作”是金融IC卡遷移各實施主體根據自身經營狀況,按市場原則進行運作。“統一標準”是要嚴格執行銀行卡國家標準與金融行業標準,推動跨行業支付應用的IC卡使用金融IC卡標準。“鼓勵創新”是要鼓勵金融IC卡應用的創新發展,不斷探索滿足產業新業態、應用新模式帶來的發展需要。
(三)主要任務。
1.優先改造受理環境。
自2013年1月1日起,實現境內所有受理銀行卡的聯網通用終端都能夠受理金融IC卡。其中,2011年6月底前,直聯銷售點終端(POS)能夠受理金融IC卡;2011年年底前,全國性商業銀行布放的間聯POS能夠受理金融IC卡;2012年12月底,全國性商業銀行布放的自動柜員機(ATM)能夠受理金融IC卡。
在小額快速支付環境中布放的聯網通用終端應同時具備受理接觸式、非接觸式金融IC卡的能力。
銀行卡境外受理終端應參照境內終端改造時間安排、結合所在地銀行卡風險狀況進行遷移。
2.積極推進卡片發行。
自2015年1月1日起,在經濟發達地區和重點合作行業領域,商業銀行發行的、以人民幣為結算賬戶的銀行卡應為金融IC卡。
自2013年1月1日起,全國性商業銀行應開始發行金融IC卡。其中,2011年6月底前,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開始發行金融IC卡。
地方性商業銀行以及外資銀行應根據實際情況發行金融IC卡。
3.切實保障聯網通用。
金融IC卡跨行轉接與清算系統應根據金融IC卡發展情況,及時補充完善相關規則,擴充系統承載能力,保障轉接與清算及時、安全和高效。
4.大力拓展行業合作。
金融IC卡發卡與受理應注重技術創新和業務創新,重點加強在公共服務領域開展多應用,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實現與公共服務領域2-3個行業的合作。
三、積極采取相應措施,落實各項要求
(一)組織方式。
人民銀行牽頭成立金融IC卡推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科技司。
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全國性商業銀行、中國銀聯成立金融IC卡工作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和協調本地區、本單位金融IC卡推進工作,落實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職責分工。
人民銀行負責組織制定推動和保障金融IC卡推廣工作的相關政策,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協調國家有關部門,促進公共服務領域多應用的開展。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負責組織推動本轄區各參與單位工作的順利開展,落實各項任務。
各商業銀行和中國銀聯負責按時保質完成本單位金融IC卡的發行與受理,積極擴展金融IC卡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應用。
中國銀聯負責保障金融IC卡跨行轉接與清算,開展境外銀聯卡受理環境金融IC卡遷移,推進成員機構金融IC卡遷移進度。
各單位要按照金融IC卡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本轄區、本單位的戰略目標、業務創新及技術發展情況,制定實施計劃,將金融IC卡工作進展情況納入績效考核體系。
(三)整合資源。
各單位要合理利用現有人員、網絡、系統和終端資源,妥善處理好金融IC卡與磁條卡的兼容受理,保障持卡人權益。
(四)密鑰管理。
各商業銀行和中國銀聯要加強安全管控措施,建立金融IC卡的密鑰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密鑰安全要求做好密鑰申請、生產、發放、使用、保管及收回等各個環節的管理,做到金融密鑰不外泄,確保發卡過程的安全。
(五)外包安全。
采用外包方式建設金融IC卡系統的單位要全面承擔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對開發、維護、運營等環節的管理,明確與外包單位的合作與分工關系,通過管理手段和技術手段有效防止安全信息泄露。
請人民銀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將本意見轉發至轄區內地方性商業銀行及外資銀行,并協調做好貫徹落實工作。
中國人民銀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國有商業銀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
為促進金融服務民生,保障銀行卡應用安全,推動銀行卡產業升級和可持續發展,人民銀行決定在“十二五”期間全面推進金融IC卡應用,有關工作意見如下:
一、充分認識推進金融IC卡應用的重要意義
“十一五”期間,我國銀行卡實現了跨越式發展,聯網通用工作不斷深化,應用環境得到根本改善,銀行卡成為社會大眾使用最廣泛的非現金支付工具。軍人保障卡、金融社保卡、公務卡和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的大規模推廣,使銀行卡有效承載了社會功能。
銀行卡產業的高速發展,對銀行卡的應用安全、社會功能拓展、與國際支付體系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推進金融IC卡應用,有利于提高我國銀行卡的整體風險防控能力,降低風險損失,維護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有利于增強銀行卡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拓展能力,實現“一卡多用”,便民惠民;有利于促進城市信息化與金融信息化的結合,提升各類交易與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有利于帶動銀行卡產業升級。
各單位要樹立全局觀,增強緊迫感,切實從國家戰略高度認識推進金融IC卡應用的重要性,積極主動做好相關工作。
二、認真完成推進金融IC卡應用的各項任務
(一)總體目標。
在“十二五”期間,加快銀行卡芯片化進程,形成增量發行的銀行卡以金融IC卡為主的應用局面。推動金融IC卡與公共服務應用的結合,促進金融IC卡應用與國際支付體系的融合,實現金融IC卡應用與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等創新型應用的整合。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統一標準、鼓勵創新”的原則。“政府引導”是在人民銀行和相關政府部門引導下,對金融IC卡全面推廣進行政策指導和協調。“市場運作”是金融IC卡遷移各實施主體根據自身經營狀況,按市場原則進行運作。“統一標準”是要嚴格執行銀行卡國家標準與金融行業標準,推動跨行業支付應用的IC卡使用金融IC卡標準。“鼓勵創新”是要鼓勵金融IC卡應用的創新發展,不斷探索滿足產業新業態、應用新模式帶來的發展需要。
(三)主要任務。
1.優先改造受理環境。
自2013年1月1日起,實現境內所有受理銀行卡的聯網通用終端都能夠受理金融IC卡。其中,2011年6月底前,直聯銷售點終端(POS)能夠受理金融IC卡;2011年年底前,全國性商業銀行布放的間聯POS能夠受理金融IC卡;2012年12月底,全國性商業銀行布放的自動柜員機(ATM)能夠受理金融IC卡。
在小額快速支付環境中布放的聯網通用終端應同時具備受理接觸式、非接觸式金融IC卡的能力。
銀行卡境外受理終端應參照境內終端改造時間安排、結合所在地銀行卡風險狀況進行遷移。
2.積極推進卡片發行。
自2015年1月1日起,在經濟發達地區和重點合作行業領域,商業銀行發行的、以人民幣為結算賬戶的銀行卡應為金融IC卡。
自2013年1月1日起,全國性商業銀行應開始發行金融IC卡。其中,2011年6月底前,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開始發行金融IC卡。
地方性商業銀行以及外資銀行應根據實際情況發行金融IC卡。
3.切實保障聯網通用。
金融IC卡跨行轉接與清算系統應根據金融IC卡發展情況,及時補充完善相關規則,擴充系統承載能力,保障轉接與清算及時、安全和高效。
4.大力拓展行業合作。
金融IC卡發卡與受理應注重技術創新和業務創新,重點加強在公共服務領域開展多應用,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實現與公共服務領域2-3個行業的合作。
三、積極采取相應措施,落實各項要求
(一)組織方式。
人民銀行牽頭成立金融IC卡推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科技司。
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全國性商業銀行、中國銀聯成立金融IC卡工作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和協調本地區、本單位金融IC卡推進工作,落實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職責分工。
人民銀行負責組織制定推動和保障金融IC卡推廣工作的相關政策,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協調國家有關部門,促進公共服務領域多應用的開展。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負責組織推動本轄區各參與單位工作的順利開展,落實各項任務。
各商業銀行和中國銀聯負責按時保質完成本單位金融IC卡的發行與受理,積極擴展金融IC卡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應用。
中國銀聯負責保障金融IC卡跨行轉接與清算,開展境外銀聯卡受理環境金融IC卡遷移,推進成員機構金融IC卡遷移進度。
各單位要按照金融IC卡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本轄區、本單位的戰略目標、業務創新及技術發展情況,制定實施計劃,將金融IC卡工作進展情況納入績效考核體系。
(三)整合資源。
各單位要合理利用現有人員、網絡、系統和終端資源,妥善處理好金融IC卡與磁條卡的兼容受理,保障持卡人權益。
(四)密鑰管理。
各商業銀行和中國銀聯要加強安全管控措施,建立金融IC卡的密鑰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密鑰安全要求做好密鑰申請、生產、發放、使用、保管及收回等各個環節的管理,做到金融密鑰不外泄,確保發卡過程的安全。
(五)外包安全。
采用外包方式建設金融IC卡系統的單位要全面承擔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對開發、維護、運營等環節的管理,明確與外包單位的合作與分工關系,通過管理手段和技術手段有效防止安全信息泄露。
請人民銀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將本意見轉發至轄區內地方性商業銀行及外資銀行,并協調做好貫徹落實工作。
中國人民銀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