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環翠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在偵辦一起信用卡詐騙案時發現,犯罪嫌疑人嚴某經常利用信用卡到市區某國際貿易公司和市區某游艇公司申請的pos機刷卡套現。民警調查發現,這兩臺POS機都歸支某使用,遂對支某展開調查。
經調查證實,2008年3月,支某在威海市區成立了一家游艇公司并申請了一臺POS機。同年6月,支某便在互聯網上發帖稱其公司提供“信用卡服務”。不久就有信用卡持卡人登門,通過支某先虛構交易再用POS機刷卡消費套現,支某從中賺取套現金額2%~3%的手續費。涉嫌信用卡詐騙的嚴某便是她的常客。2009年5月,支某擔心銀聯和警方追查,便報停了這臺POS機。一個月后,曾在支某處套現過的劉某找到支某,將自己公司的POS機供其使用,并從中收取好處費。
根據金融機構的記錄,警方發現,從2008年至今年4月份案發時,這兩臺POS機刷卡交易1000多筆,總金額為600余萬元,支某涉嫌套現交易金額達100多萬元。4月6日,辦案民警對支某進行抓捕時發現支某已經潛逃,遂將支某列為網上追逃人員并做其家人的思想工作,希望其督促支某投案自首。
6月27日14時,支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來到環翠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投案,主動交代了自己以虛構交易向信用卡持卡人提供套現服務,從中非法謀利的犯罪事實。
目前,支某已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警方依法刑拘,為其提供POS機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劉某正在抓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