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一家小超市老板在銀行卡的使用上動起了歪腦筋,利用信用卡套現、以卡養卡,薅起了銀行的“羊毛”。
前兩天,徐州大屯分局繡綺園派出所民警在轄區日常巡邏時,被一家超市大門上貼的廣告“雷”住了,上面寫著“信用卡套現,代辦pos機”。這廣告不偏不倚地貼在超市門中央,民警也沒想到竟有人這么明目張膽地違法。
民警立即對該超市進行檢查,看到店里的收銀臺上擺放著4臺POS機,而以該店的經營規??矗@么多POS機實屬不正常。民警詢問超市老板李某,李某稱從自己從2018年6月份接管這家店,后來聽說幫人信用卡套現可以“抽成獲利”,于是就做起了套現的生意。
超市老板李某說,起初沒什么人來超市套現,套現的額度也很小,后來為了增加“收益”,李某一口氣置辦了四臺POS機,又在超市門上貼上了廣告。隨著超市經營時間久了,收益也“節節攀升”。
經過調查,李某兩個月內幫助他人套現200萬元,近期每個月的刷卡額度都在70萬以上,而超市老板李某一直渾然不知自己已觸犯法律。
民警對套現所用的POS機進行了收繳,并要求店方當場清除了門口的廣告。目前,李某已被采取刑事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鏈接:在違規的POS機等機具上通過虛假交易,將信用卡的信用額度套刷出來,這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的《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