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銀聯手機pos機各級代理細則如下:
1.全國統一零售價基本型3500元/臺。
2.縣級代理:代理費為押金1萬元,年銷售目標1000臺(80臺/月),前三個月必須完成平均值的60%。從地區代理、省代理或公司進貨均可,每次進貨不少于3箱(1x20臺)。只負責在簽約地區的推廣,市場維護及宣傳工作,并配合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
3.地區級代理(市代理):代理費為押金5萬元,年銷售目標為所管轄區縣總和的80%,前兩個月每個月在下屬地區至少找2個縣級代理。市代理從省代理進貨或從公司進貨均可。每次進貨不少于15箱(1x20臺),并負責在簽約地區推廣,招縣級代理商,市場維護,管理縣級代理商銷售工作,配合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等。嚴禁跨區域銷售。
4.省代理代理費為押金500萬元,每次進貨不少于100箱(1x20臺),在本省范圍內,可任意選擇一個無地區代理的區域,公司送給省代理作為省代自主經營區域(可找市、縣級代理,代理費省代收取,也可以自己在該地區銷售),在全省大力發展各級經銷商,督促各級代理商完成銷售工作,配合公司在當地的廣告、招商、代理商管理、與政府部門合作等事宜,并配合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
5.區縣、市級代理商如直接從甲方進貨,甲方在發貨時及時將省、市代理的利潤減去稅后打給各級代理商。
6.不論哪級代理商推廣的代理,均可獲得代理費的10%作為獎勵,同時該代理商每次進貨每臺都有50元的后續獎勵。縣代理和地區代理如從公司進貨,公司會在發貨的同時按以上約定扣稅后返給各級代理商。
7.區、縣級代理商完成銷售390萬元(進貨額)可享受本省總銷售額1%作為獎勵,如只有一個區、縣代理則獨拿;如多個代理都完成則均分。
8.市代理完成銷售2500萬元(進貨額)可享受全國總銷售額1%作為獎勵,所有完成業績的代理商共同均分。
9.省代理可先交100萬作為定金,其余款項從簽定合同之日起90天內交清余款。如逾期未交,自動取消省代理資格。市代理可先交50%作為定金,其余款項從簽定合同之日起60天內交清余款。如逾期未交,自動取消市代理資格。
10.經銷商押金管理:經銷商與公司解除合同6個月,公司按經銷商所交押金按80%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