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吳某和幾個老鄉合伙開辦了一家影樓。生意雖然不錯,但是由于股東眾多,意見很難統一,因此始終矛盾不斷。到2011年8月,吳某決定退股。然而在撤資結算時,吳某卻和大股東張某發生矛盾并就此懷恨在心。
2011年9月,吳某在多次討要余款沒有結果的情況下,想到了影樓里仍在使用的那臺pos機。因為當初這臺POS機是吳某申請開通的,綁定的銀行賬戶是吳某的,密碼也是吳某事先設定也從沒修改過。雖然現在銀行卡并不在吳某的手中,但他想到了網上銀行。
當天晚上,吳某就利用網銀功能,直接從影樓 POS 機綁定的賬戶內轉賬套現了7800元。雖然余款已經結清,但發現了這個漏洞后的吳某并沒打算就此結束。在之后的4個多月時間里,吳某將這臺 POS 機賬戶當成了“自動取款機”,隨時隨地轉賬套現,涉案總金額近兩萬元。
最終,經營影樓的股東張某發現錢款與賬目不符,這才讓吳某的行徑徹底敗露。目前,吳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